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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认罪认罚辩护词

时间:2023-02-11 13:54:21 来源:互联网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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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久久教育 认罪认罚后律师辩护词是怎样规定的?温馨提示:本文《认罪认罚后律师辩护词是怎样规定的?》由我机构工作人员精心收编整理,如若有用,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大家对于自首,这种可以减轻处罚的环节可能比较熟悉,但是其实我国现实生活当中还存在着认罪认罚,如果认罪认罚的话,态度比较好,那么法官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会予以考虑这些情节,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认罪认罚后律师辩护词是怎样规定的?一、认罪认罚后律师辩护词是怎样规定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处罚、免于处罚的辩护意见,在案件审判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属于从轻处罚的情节,辩护律师可以依据从轻处罚的情节上进行辩护。二、最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的规定是什么?为确保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依照法律规定提出量刑建议,准确裁量刑罚,确保刑罚的轻重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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