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聚焦 > > 内容页

无心之过是不是一定违约|新资讯

时间:2023-02-27 04:46:39 来源:法师兄 分享至:


(相关资料图)

应当属于违约。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质量有瑕疵的履行又叫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甚至因交付的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 因此,无心之过也应当属于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Copyright ©  2015-2022 北冰洋财富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