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端:以“公廉”为铭
王剑
(资料图)
曹端,字正夫,河南渑池人。他自幼聪敏过人,两三岁时就与其他儿童不同,坐必直身,立必拱手,不随便与他人戏谑,尤其喜欢读书。连他的父母都很惊讶,就给他取名“端”。
曹端17岁那年,他的父亲为他盖了一间简陋的书斋。曹端给书斋命名为“勤苦斋”,并自题一副对联:“苦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勤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在勤苦斋内,曹端每天手不释卷,“自朝至夕,手不停披;自暮达旦,心无外慕”。天长日久,他座位下方放脚的地方,“两砖皆穿”。
永乐七年(1409年),34岁的曹端在礼部主持的南宫会试中登乙榜第一,被任命为霍州学正。学正是正九品,是一个地方主管学子教育、民风教化的官员。虽然官职低微,但是曹端时时以“公廉”为铭,敢于作为。州官理事不公,他入衙直言相辩;年遇灾荒,他力劝开仓放粮;闻知有人穷困,他慷慨解囊。曹端的言传身教,使霍州民风大变。城外有个卖柴的中年人,以柴换米,回家翻拣小米时,发现有一枚金钗,但他并没把金钗据为己有,而是往返二十里把金钗送还了主人。有人不解地问他,为何要物归原主,他回答说:“曹先生教人要正道,我岂能贪财而成无德之人?”
陕西巡抚仰慕曹端的大名,曾几度邀请曹端到陕西主持乡试。曹端对同僚讲:“取士在乎公,如盖房,用一朽木,必弃一良材。”评完试卷已是深夜,曹端凝望窗外的一轮皓月,感慨万千,就在试卷的封口处写下“至公无私,鬼神鉴察”八个大字,参与评卷的大臣无不叹服。
有一年,曹端在霍州时的弟子郭晟,擢升为西安府同知。路过蒲州时,特来拜见恩师,并请教为政之道。曹端说:“其公廉乎。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郭晟牢记教导,视其为座右铭,“历职九载而以公廉称”。后来,曹端的这段话不胫而走,传至山东巡抚年富那里。年富在后面加上了“公生明,廉生威”六个字,作为官箴,镌刻成碑。一百多年后,明朝人洪应明把它收进《菜根谭》,于是“公生明,廉生威”正式成为明清两代的“官箴”。
曹端是一个重感情的人。永乐十六年(1418年)正月,曹端母亲病世,同年冬,父亲也走了。曹端回乡丁忧。途中三天,他身着草苫,头枕土块,饭不入口。回去之后,他在父母的墓前结庐守孝,一守就是六年。
宣德八年(1433年)4月,曹端的夫人病危。侍从前来禀报时,曹端正在调解一桩民事纠纷。听闻曹大人的夫人病重,堂下二人羞愧难当,当即握手言和,并向曹端长跪道歉。
曹端急忙赶回家时,夫人陈氏已然辞世。办理妻子的丧事时,曹端不看风水、不请斋醮,移风易俗,一切从简。
宣德九年(1434年),59岁的曹端溘然长逝。
下葬这天,霍州城东西两街的近百间商铺,都挂起了白幡。百姓在街巷中痛哭,孩子们也都痛哭流涕。一支二里长的送葬队伍,裹拥着曹端的棺木出了城东。
霍山下,一轮明月照着一抷黄土,也照着慢慢远去的时光。岁月流逝,只有一首诗仍然在诉说曹端的心声:“天道原来秉至公,受天明命列人中。抡才若不依天道,王法虽容天不容。”
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翰林院编修黄卓庵路过渑池,想拜祭一下曹端墓。有人告诉他,曹端墓不在渑池,而在霍州。黄卓庵唏嘘之余,慷慨捐资,嘱咐渑池县令与曹端的长子曹琇一起,把曹端夫妇的遗骨迁回窟陀里(今渑池曹滹沱村东)。
异地漂泊数十年,曹端终于叶落归根,回到了故乡。
作者简介:王剑,男,作家,青年评论家。作品散见《人民文学》《莽原》《当代作家评论》《名作欣赏》《南腔北调》《奔流》等报刊。著有诗集《溅在思绪里的泥巴》,散文集《履痕犹在》,文学评论集《冷火焰》。曾获首届林非散文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河南省作协会员,河南散文诗学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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